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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税海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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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

【问题内容】合伙企业之间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应该和股权转让区别开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享受权益时用的是“财产份额”而非“股权”,会不会涉及缴纳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目前实际操作中个别地区税局对此持有应缴纳态度。想知晓有没有相关政策或是国税问答支持,或是宁波税局对此如何界定?

 

【答复机构】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10-31

【答复内容】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产权转移书据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因此,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不包括合伙企业份额转让书据转让合伙企业份额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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