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标准是怎样的?
答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可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问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进行更正申报?
答
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申报记录(更正/作废申报)】页面进行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办&查】界面,在【查询】专栏进入【申报记录】;
2.您已办理的年度汇算申报记录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显示在【未完成】或【已完成】页面,如您需办理更正或作废申报,请点击【20XX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在“申报记录详情”页面,点击【更正】;
3.进入【简易申报】界面,可以点击右上角的【切换标准申报】进行更正;
4.进入【综合所得汇算申报】界面,正确填报您的各项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更正申报】,提交更正后的申报信息。
注:年度汇算申报期内,纳税人每月可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更正、作废申报次数只有5次,超过上限后如需更正或作废申报,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请您仔细核对信息,避免频繁更正。
问
除了到前台办理外,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轻松办理参保业务?
答
1. 实名登记
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选择“线上办税”进入“粤税通”界面;或者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登录;
2. 参保缴费登记
用户点击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功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登记类型;选择所属的街道乡镇和要参保的险种组合,填写缴费基数,非本地户籍需上传【附送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登记”按钮,页面提示成功即完成登记。
3. 清缴社保费
点击【清缴社保费】模块;用户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查看【用户信息】及【缴费金额】,确定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进入支付界面缴款成功即可。
问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如何签订或终止电子缴费协议?
答
1. 签订: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登录后点击【我的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网签三方协议-新增】,阅读网签授权协议完毕,勾选已阅读,点击【确认】;点击【社保费协议】,进入新增协议(社保费)页面,选择个人社保号,录入扣款银行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底部【发起签约】进行签订社保扣费协议,验证通过后即可自动划扣;
2. 终止: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登录后点击【我的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网签三方协议-查询】-【终止协议】进行终止社保扣费协议。
问
员工离职后企业没有及时减员,导致员工到新的企业无法参保,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
1. 参保缴费的职工个人已与用人单位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为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踪、注销等特殊原因,无法由用人单位履行申报减员手续的,可由职工个人提出特殊减员申请。
2. 参保缴费的职工个人已与用人单位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正常经营但不为其办理减员手续,可由职工个人提供离职证明、劳动仲裁书、法院判决书等劳动关系解除的证明材料或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办理特殊减员申请。
问
个人如何代开租金发票?
答
1. 如为出租人,请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不动产租赁代开发票】后,请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发票类型进行代开,代开申请单提交后才能进行缴款,开具发票。
注:若您为中山、云浮、韶关、珠海、东莞、阳江、潮州、湛江、惠州、汕尾、茂名、河源的纳税人,还可以“承租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代开。
2. 若以承租方或中介代理人身份保存的申请单,点击“申请授权”,出租方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不动产租赁代开发票】进行授权操作;承租方、中介代理人也可在申请授权后点击“生成授权二维码”,发送给出租方使用“粤税通”扫码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