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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这样计税最划算!
发布时间:2025-02-12   来源:每日一税 作者: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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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来临,很多人都收到了年终奖。根据现行政策,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法可供选择哦。

全年一次性奖金怎么计税更划算呢?今天就详细讲讲,一起来看吧↓

 

政策要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符合有关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1

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

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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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独计算纳税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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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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