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注销反馈时发现需要代扣代缴个税,逾期申报个税会影响纳税信用评级吗?

解答: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时,若未按时完成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且出现逾期申报,原则上会对纳税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二条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第四条规定:“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即异地施工单位,应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个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5月发布并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如果企业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属于纳税缴费失信行为 。 根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附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 一项会扣除信用评价指标得分5分。
若因逾期申报个税是首次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企业可以享受“首违不罚”。按照《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税务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经营主体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如果确实发生了逾期申报或未代扣代缴的情况,企业首先考虑“首违不罚”;其次,如果被处罚的,新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也提供了修复信用的途径:(1)及时纠正:发现失信行为后,尽快补办申报、缴纳欠款及滞纳金;(2)申请修复: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根据纠正失信行为的时间,可以恢复部分扣减的分值;(3)所需条件:申请信用修复时,通常需要已纠正失信行为并履行法律责任(如缴纳罚款)。
因此,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时,务必重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和按期申报。否则会影响企业的纳税缴费信用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