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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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自印发日实施。其直接影响相关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实务中对如何衔接普遍存在问题,烦请贵司指导:1. 新管理办法落款为11月21日,那么11月是按照原标准还是新标准提取?或者,以11月21日为分界线分段提取(不过这样管理上有难度)?2. 提取依据主要有当月产量、建安装造价、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当年营业收入(仅限于新建和投产不足一年的)四类。由于新管理办法中提取标准有所上调,那么:1)以当月产量为提取依据的,2022年1月至11月按照原管理办法提取的是否需调整,还是直接从12月执行新提取标准即可?2)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的,2022年1月至11月按照原管理办法提取的是否需调整,还是直接从12月执行新提取标准即可?3)以当年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的,2022年1月至11月按照原管理办法提取的是否需调整,还是直接从12月执行新提取标准即可?实务中有专业人士解读为以当月产量为提取依据的直接从12月执行新提取标准,而以上一年度或当年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的对2022年1月至11月按照原管理办法提取的需调整,请问这是否符合管理办法本意?
答:《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于2022年11月21日正式印发,出于便利企业新旧衔接和简化操作的考虑,新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可从2022年11月或2022年12月或2023年1月起(三个起算时间任选其一)适用,但适用起算时间应当全集团保持一致。2022年11月之前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按照财企〔2012〕16号执行。
问:您好,请问,一家道路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在进行车辆年检的时候所产生的费用能不能算入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中?
答: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范围,与安全生产不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在该范围内。
问:机械加工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但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维护检查、更新补充等业务由第三方保安公司负责,保安公司同时负责秩序维护、车辆控制等保安业务,此种情况下企业支付给保安公司的安全保护服务费用是否可以列入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
答: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办法第五条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范围,与安全生产不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在该范围内。
问:为保障安全生产而采取的各项措施中,有一些措施涉及到人工费、机械费的,比如围档安装、临边防护设施安装、固定防护围栏的基础、临时场地周边边坡支护等等类似的,其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是支出是否可作为安全生产费?
答: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主要包括设施设备支出,不包含人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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