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的通知》(财税(86)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答: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的通知》(财税(86)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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