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信托行业坚持信托本源,深化改革转型,有效防控风险,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gzd@nfra.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资管司(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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