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企业所得税预缴阶段即可享受
文/李冼
编者按:2025年11月03日,有同学咨询:企业购买专用设备抵免政策,是否只能在汇缴环节享受?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17号公告——《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17号公告)明确:
自2025年10月1日起,企业适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政策的,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在预缴申报时享受抵免所得税政策,也可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抵免所得税政策。
因此,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专用设备抵免”)发生变化,2025年10月1日以前,不能在预缴环节抵免,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环节抵免。
2025年第17号公告实施以后,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在预缴环节抵免,也可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环节抵免。
现就专用设备抵免的预缴环节政策变化、影响及风险进行简要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 政策核心要点
专用设备抵免政策的核心,是允许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规定范围的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二、 预缴环节的变化
近年来,专用设备抵免政策在预缴环节的应用发生了显著变化,其核心在于抵免时点的前置。
在以往实践中,专用设备投资抵免通常被视为一种“年度汇算清缴优惠”。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购置的专用设备,其抵免额需待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并办理抵免。在季度预缴申报时,一般不允许先行抵减预缴税额。
根据17号公告规定,政策导向已明确允许企业在预缴环节享受此项优惠。具体而言:
企业在购置符合条件的专用设备并实际投入使用后,在按季度(或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即可就其投资额的10%计算抵免额,直接用于抵减当期的预缴税额。
预缴申报时,抵免额的计算基础是“本年度内”,企业实际购置并已投入使用的符合条件的专用设备投资额。
三、政策变化的影响分析
预缴环节即可抵免,意味着企业能够更早、更快地享受到税收优惠带来的现金节流。这显著改善了企业的当期现金流,降低了设备投资的资金成本,增强了政策优惠的时效性和激励效果,有助于鼓励企业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绿色投资。
此项变化使税收优惠的实现流程更为顺畅,减少了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集中办理大量抵免的事务性负担,使税款缴纳节奏与设备投资行为更匹配,符合税收征管现代化的趋势。
四、 风险提示及合规建议
尽管政策利好,但纳税人在实际操作中需高度关注以下风险点:
(一)设备合规性风险。 这是最根本的风险。企业必须确保所购置的设备完全符合国家发布的各类优惠目录中规定的条件。仅凭设备名称判断是重大误区,必须对照目录逐项核实。建议保留设备技术说明书、采购合同、性能检测报告等全套证明材料。
(二)“实际投入使用”时点风险。 政策明确要求设备必须“实际投入使用”后方可享受抵免。预缴申报时,企业需确保所申报抵免的设备在当期已经投入生产经营使用。仅完成购置、开票或入库,但未投入使用的,不得计算抵免。相关设备验收、投产运行的内部记录需完整可查。
(三)资料留存备查风险。 预缴申报享受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企业需对自身享受优惠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负全责。务必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台账,清晰记录每台可抵免设备的购置时间、金额、投入使用日期、与目录的对应关系等,确保在税务机关后续核查时能够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链。
(四)抵免额计算与结转风险。 预缴时,当期不足抵免的部分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抵免,但结转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需准确计算各期抵免额及结转额,避免因计算错误导致少缴或多抵税款的风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需对全年抵免情况进行汇总确认和调整。
综上所述,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政策在预缴环节的放开,是国家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精准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纳税人应积极把握这一政策红利,但同时必须将合规管理置于首位,严格对照目录、准确把握时点、完备备查资料,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税务风险可控可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