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各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附件:2025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1.天津南开大学教育基金会
2.天津市河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天津市石学敏中医发展基金会
4.天津市赵连泉慈善基金会
5.天津市泰达教育发展基金会
6.天津市瑞普生物公益基金会
7.天津市瑶华公益基金会
8.天津市诺达慈善基金会
9.天津市豫见津青公益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