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个体户房租费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
我们公司租赁一间商铺,是一家个体户转租给我们的,租金发票是该个体户开具的。我公司在支付租金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第四条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八)偶然所得。”因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范围并不包括“经营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体工商户的房租转租,属于从事生产经营,属于“经营所得”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综上,公司支付个体户的房租费时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