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税法规
税费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
增值税
消费税
出口退(免)税
资源税
车辆购置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契税
耕地占用税
船舶吨税
烟叶税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税收条约
环境保护税
税费专题
政府性基金、费
营业税(已废止)
财务与会计法规
会计行政管理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会计处理规定
证监部门会计监管规则
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
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其他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与2006年前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政府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总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政府会计实施问答
关于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付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存货的会计处理
关于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处理
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关于净资产及预算结余的会计处理
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会计处理
其他会计处理
政府会计准则其他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已废止)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特定组织与项目会计核算规定
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应用指南
管理会计
代理记账
财务管理
国际会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法规
执业准则
执业准则应用指南
审计指引
职业道德守则
审计准则问题解答
地方注协专家提示与业务指引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证监部门审计监管指引与会计风险监管提示
注册会计师其他
注册税务师法规
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
税务师执业规范
职业道德、质量控制、程序指引
纳税申报代理类业务指引
一般税务咨询类业务指引
专业税务顾问类业务指引
税收策划类业务指引
涉税鉴证类业务指引
纳税情况审查类业务指引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类业务指引
税务师事务所管理
税务师其他
资产评估师法规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指南
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操作指引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
证监部门评估监管指引与评估风险监管提示
资产评估其他法规
内部审计法规
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内部审计其他
内部控制法规
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问题解释
企业内部控制其他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其他
金融证券法规
金融法规
金融监管总局
央行
外汇管理局
外汇交易与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其他金融法规
证券法规
证监会
上交所
深交所
北交所
股转系统
中登公司
期交所
商交所
金交所
中金所
中基协
中证协
中上协
中期协
其他证券法规
其他财经法规
国务院
财政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家审计
海关
商务部
发改委
工信部
科技部
市场监督管理
人社部
医保局
自资部
住建部
知识产权局
其他部门法规
地方财税法规
江苏财经法规
江苏税费法规
江苏无锡财税法规
北京财税法规
天津财税法规
上海财税法规
重庆财税法规
浙江财税法规
安徽财税法规
福建财税法规
广东财税法规
广西财税法规
海南财税法规
云南财税法规
贵州财税法规
江西财税法规
湖南财税法规
湖北财税法规
四川财税法规
西藏财税法规
河南财税法规
河北财税法规
山东财税法规
山西财税法规
陕西财税法规
甘肃财税法规
宁夏财税法规
青海财税法规
新疆财税法规
吉林财税法规
黑龙江财税法规
辽宁财税法规
内蒙古财税法规
法律及司法文件
全国人大
法院
检察院
司法部
民法典相关
公司法相关
破产法相关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安徽财税法规
1mla797lb7b5u
全文有效
2025-12-31
2025-12-31
16vlyuoykql6p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审计业务风险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5-12-25   来源: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项审计工作,防范审计失败风险,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与农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等管理实际情况,现就专项审计核心风险提示如下:
  风险提示1:充分评估业务承接风险
  风险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控制不健全、不完善,且未能有效执行;财务管理合规意识淡薄;会计基础不规范等,加剧专项审计风险。收入完整性、费用支出合规性、“三资”及债权、债务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重大的审计风险。
  应对措施:
  1.业务承接前,应当充分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状,结合专项审计目的、范围及报告用途等因素,初步评估业务承接风险;
  2.应当执行风险评估程序,识别专项审计重点领域、难点及风险点;
  3.应当评估专业胜任能力以及重要审计程序受限的情况,谨慎承接业务。
  风险提示2:重点关注货币资金管理审计风险
  风险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大额现金交易、白条抵库、坐收坐支;多头开户、公款私存、账外账;收入未及时入账、隐瞒收入;无审批支出、越权审批、虚列支出、报销不合规的现象。
  应对措施:
  1.应当关注是否执行了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如:银行开户印鉴印章由一人保管、非出纳人员经手管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等;
  2.重点关注库存现金余额过大、银行存款余额为负数现象,应当实地盘点库存现金,检查银行未达账项;
  3.应当检查大额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业务是否合法、合规;
  4.应当检查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设立“账外账”,以及存在虚列支出、重复报销等套取资金的情况;
  5.应当检查出纳工作交接记录,防范因交接不清导致的货币资金损失或债权债务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
  风险提示3:重点关注资产、资源管理审计风险
  风险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建立资产、资源台账,未定期开展资产、资源盘点清查,存在账账、账实不符的情况;资产、资源出租、出包、转让未经民主决策,也未经招投标程序;擅自将农耕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违规开采矿产等资源;资产、资源处置、报废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应对措施:
  1.应当对资产、资源等进行实地盘点,重点关注资产、资源被长期无偿占用导致村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
  2.应当检查资产、资源对外出租、出包、转让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履行了公开招投标程序;
  3.应当实地查验是否存在擅自将农耕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违规开采矿产等破坏自然资源的情况;
  4.应当检查资产处置、报废是否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
  风险提示4:重点关注对外投资合规性,投资收益入账完整性
  风险点:对外投资未履行决策程序,投资协议缺失或不规范,收益未全部入账、隐瞒投资项目。
  应对措施:
  1.应当通过查阅相关会议纪要、记录等资料,检查对外投资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2.应当通过天眼查等第三方平台查询对外投资项目关联信息,核实投资真实性、完整性;
  3.应当检查投资协议是否齐全,实地了解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状况;
  4.应当检查被投资单位利润分配方案和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核实投资收益入账金额。
  风险提示5:关注收入确认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审计风险
  风险点:农村集体组织收入种类较多,如:对外出租资产使用权收入、出租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自然资源经营权收入、政府各种补助收入、扶贫资金收入、捐助收入等,存在收入不入账,隐瞒收入;存在收入账务处理不规范,通过往来账“以收抵支”的情况。
  应对措施:
  1.应当实地核查房产、土地、山地、林地、水面等资产、资源的权属、使用及闲置等情况;
  2.应当检查出租资产、资源台账、租赁协议或合同,核实租金收入、承包收入的完整性;
  3.应当检查应付款项、专项应付款项和应付福利费等科目,防止农村集体组织将各种收入长期挂往来账,并通过往来账目“以收抵支”;
  4.应当关注是否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风险提示6:关注大额费用支出存在重大错报审计风险
  风险点:大额费用支出决策、审批程序缺失;大额费用支出通过现金方式交易;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工资、奖金、津贴;大额费用支出存在虚报冒领的现象。
  应对措施:
  1.应当检查大额费用支出决策、审批程序是否合规,相关审批、签名是否真实;
  2.应当检查大额费用支出是否存在虚列、重复报销的情况;
  3.应当检查大额费用支出的合规性,是否存在“白条入账”,违规列支招待费用,包括餐费、烟酒等开支;费用支出变相列支集体福利;借学习考察名义变相旅游等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
  4.应当检查大额经费支出中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工资、奖金、津贴的情况;核查是否借党员活动发放误工补贴,或借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变相提高工资、薪酬的情况。
  风险提示7:关注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处理审计风险
  风险点:长期挂账债权不催收,长期挂账债务不清理,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并村不并账” 等遗留问题,债权、债务清理滞后;违规举债、非法集资搞建设;违规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存在隐性债务的风险。
  应对措施:
  1.应当查阅借款合同及有关会议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举债的情况;
  2.应当检查是否存在以集体资产为第三方担保,对已发生的担保事项应当评估潜在风险。
  3.应当检查是否建立了债权催收台账,对超过3 年及以上未收回款项应当核查是否启动法律追偿程序;
  4.应当检查是否存在租金、承包款长期挂账且无法回收的情况。
  风险提示8:关注专项资金审计风险
  风险点:违规使用、套取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管理、核算不规范导致审计风险。
  应对措施:
  1.应当检查专项资金批复文件和资金使用台账,核查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
  2.应当检查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情况;
  3.应当追踪专项资金流向,检查是否存在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专项资金;
  4.应当检查专项资金形成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是否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5.应当检查专项资金结余处置是否合规;
  6.应当检查“一事一议”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风险提示9:重点关注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资金审计风险
  风险点:虚报集体征地补偿面积、补偿标准违规、青苗补偿数量不实;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资金结余处理不合规的情况。
  应对措施:
  1.应当通过实地对村民访谈,了解土地征地补偿及有关争议情况;
  2.应当重点检查关联方(如村干部及近亲属)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获得补偿的情况;
  3.应当核查青苗、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实物资产补偿的数量真实性、价值合理性;应当比对第三方测绘资料核实征地补偿面积;
  4.应当随机入户访谈,核实征地补偿资金发放情况;
  5.应当检查土地征收补偿结余资金分配是否合规。
  风险提示10:关注专项工程项目审计风险
  风险点:专项工程项目决策、招投标程序存在违规,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提前付款,资产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等问题。
  应对措施:
  1.应当检查专项工程立项文件、招投标记录,重点关注重大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投标情况;
  2.应当检查专项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转包、分包情况;
  3.应当检查专项工程是否实行“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未按工程进度付款以及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的情况;
  4.应当检查工程预算与结算资料,实地核验工程量;
  5.应当核对工程项目发票开具单位与中标单位是否一致,检查工程款去向;
  6.应当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是否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本提示函仅为执业参考,不能替代法律法规和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审计时,应保持职业怀疑,关注重点领域和高风险环节,确保审计质量,助力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