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1nsqc6901x4av,14lq1786pnrfv,dg5et2fbk7pe
是佣金还是返利,要看风险报酬是否转移!
发布时间:2025-12-29   来源:远程墨子 作者:墨子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今年代理了一套产品,我们拿产品的时候先按产品的标价先预付资金,等销售完以后再与对方进行结算,对方按标价的一定比例给我们佣金。请问我们取得这个佣金受企业所得税5%的扣除比例限制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代购或代销业务所代理货物的风险报酬是不能转移至代理方的。判断您所谓的“佣金”是否为代销业务的佣金主要看该代理货物的风险报酬在代理的过程中是否转移,如果货物的风险报酬已发生转移,则贵公司取得的“代理佣金”实为“销售返利”应冲减原来支付的对价,以冲减后的销售额作为企业所得税收入。如果风险报酬未发生转移,则应取得对方开具的佣金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并以佣金的扣除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