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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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官方发布!民营企业涉税合规自查系列文章七十:土地相关减免及补偿费未纳入契税计税范围,有什么风险?
发布时间:2025-12-01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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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合规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是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帮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防范涉税风险,筑牢合规经营根基,福建省税务局组织编写了《福建省民营企业涉税合规自查手册》。

接下来,本栏目将以手册为主体,以专题文章为主要形式,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系统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费种合规要点,并逐项列明风险提示、自查要点、政策依据等内容,为企业提供可对照、可操作的合规指南。

今日推送内容为“契税”专题,一起来学习吧!

 

一、土地出让金减免部分未按规定计入契税计税依据

风险提示: 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土地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实务中,政府部门可能对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给予部分或全额减免,可能存在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计算缴纳契税的风险。

合规自查:查看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核实合同里的成交价格与契税计税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少缴纳契税的风险。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23号)第二条第五项。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未计入契税计税依据

风险提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可能存在上述价款未申报缴纳契税的风险。

合规自查:查看“开发成本” “其他应付款”等会计科目及土地出让合同,核实是否存在上述支出,对比契税申报情况,确认是否存在少缴契税的情况。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二条第五项。

来源:福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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