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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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两人分别持有被投资公司(注册2000万)90%和10%股权,未实缴,目前净资产600万,若是B股权转让的话,存在个税吗?
发布时间:2025-12-16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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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请问,A、B两个自然人股东分别持有被投资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90%和10%股权,均未实缴,目前净资产600万元,若是B股权全部转让的话,存在个人所得税吗?

答复:

B未实缴,也就是投资成本为0元,并不代表就可以0元股权转让,税务局需要看看股权转让之前期间的所占用的净资产金额大小,来判断你是否转让价格明显偏低,若是偏低的话,需要按照净资产比例来核定转让价。

核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净资产金额*所占比例=600万元*10%=60万元

投资成本=0元

股权转让个税=(核定的股权转让价格-投资成本)*20%=(60-0)*20%=12万元

注意:

B股东在股权转让之前,若是有实缴到位一部分资金的话,这样就有投资成本了,可能股权转让缴纳的个税就会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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