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新“国九条”关于完善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对《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证监会令第194号)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修改〈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flbpublic@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法治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
中国证监会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