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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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官方发布!民营企业涉税合规自查系列文章七十一: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方房屋土地权属未缴契税,有什么风险?
发布时间:2025-12-01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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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合规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是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帮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防范涉税风险,筑牢合规经营根基,福建省税务局组织编写了《福建省民营企业涉税合规自查手册》。

接下来,本栏目将以手册为主体,以专题文章为主要形式,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系统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费种合规要点,并逐项列明风险提示、自查要点、政策依据等内容,为企业提供可对照、可操作的合规指南。

今日推送内容为“契税”专题,一起来学习吧!

 

一、因改变土地用途而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及其他费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契税

风险提示: 取得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 或 “商业用地” 等非住宅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因改变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及其他费用可能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存在少缴契税的风险。

合规自查:对于存在土地用途变更、取得方式变更的情况,查看土地权属转移相关合同,确认涉及的合同金额与契税计税依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少缴契税的风险。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二条。

二、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方房屋、土地权属未按规定缴纳契税

风险提示: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收契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可能存在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方房屋、土地权属的,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契税的风险。

合规自查:查看“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不动产”科目的借方发生额,结合契税申报情况,核实取得的房产、土地资产是否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 号)第一条。

来源:福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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