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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税法规
165ap8quev0uy
全文有效
2025-12-30
2025-12-30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1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上海服务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商服务[2025]420号  发布时间:2025-12-25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其他地方机构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扩大上海服务消费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12月25日
 
  关于进一步扩大上海服务消费的若干措施
 
  服务消费是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支撑,也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大力度推动上海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服务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丰富高品质服务消费新供给
  (一)提升文旅服务消费能级。推动具备条件的文博场馆、美术馆、科普场馆、A级旅游景区等场所实施延时或夜间开放,鼓励推行免预约。支持文博场馆创新办展方式,其收益可按规定用于绩效激励,根据工作成效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用好文化发展基金等政策支持文学、艺术、影视、动漫等领域精品创作。建设世界级主题公园矩阵,打响上海影视乐园“戏剧+”生活方式品牌。推出海派名人、艺术、美食等特色旅游产品,支持古镇创新非遗体验、沉浸戏剧、休闲夜游等业态。
  (二)激发体育服务消费市场活力。大力发展赛事经济,打造“上海赛事”品牌。加强体育领域无形资产开发。持续办好上海体育消费节,引导商业综合体、景区、商圈、街区等引入体育健身、赛事活动等业态。创新办好市民运动会、城市业余联赛等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加大市民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供给,推进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
  (三)优化多元化教育准入机制。提高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效率,进一步完善联合审批机制,探索“容缺受理”机制,规范培训审批受理、审核行为,优化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服务流程。鼓励高校、职业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推出一批特色化、差异化老年学习产品和服务。有序发展市民夜校。
  (四)提升健康消费国际化水平。鼓励体检机构向专病专检和检前检后延伸。应用细胞治疗、脑机接口等先进治疗手段,推进创新技术、创新药械临床使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特色化国际医疗项目。引导健康产业多元发展,补足康复、护理等紧缺资源。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国际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开展商业健康保险直接结算。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特色医疗服务对接的健康保险产品以及跨境医疗保险产品。
  (五)促进餐饮服务多样化品质化发展。加大引进环球美食品牌力度,开展环球美食宣传推介,培育若干国际美食集聚区,打响上海国际美食之都品牌。落实促进餐饮业智能化布局行动计划,分类推动智能化技术深度应用。支持行业组织和企业制定精品食材分类标准并加强宣贯。支持打造集采购、加工、仓储、物流等环节于一体的餐饮产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供需高效匹配。
  (六)提升家政和银发服务消费品质。加快推进员工制家政企业职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持续开展家政、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技能培训项目,推进家政、养老等领域高技能人才专项培训。优化养老机构房型结构,持续推进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持续发展助医陪诊、助浴、助行等养老服务新业态。加大养老领域新职业(工种)与新岗位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支持商业综合体、商圈打造银发友好型购物场景,支持市场主体围绕老年用品和服务打造银发特色商店。引导旅游经营主体研发老年友好型旅游项目,打造融研学、摄影、康养、旅居等复合型场景。
  (七)扩大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用好电信及相关数字产业、医疗康养、商贸文旅等领域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政策,吸引增值电信、生物技术、独资医院等领域外资项目落地。聚焦居民生活消费开放需求,有序扩大医疗健康、文化等优质服务进口,举办涉外电影展映和交流合作活动。扩大与全球知名高校合作,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二、品牌创新激发服务消费新动能
  (八)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建立新锐与初创服务消费品牌发现机制。支持行业组织制定发布服务消费品牌建设工作指引。健全“上海品牌”认证在服务消费领域的应用,对通过认证的企业在公共平台推介、促消费活动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基于服务合同预期收益权等无形资产的融资产品。
  (九)健全标准支撑体系。支持在家政、理疗等服务消费领域制定团体标准和高水平企业标准,明确服务规范、质量评价等要求。支持在电子竞技、视频游戏、数字艺术、数字时尚设计、影视特效等服务消费新领域,制定具有国际市场影响力的标准。
  (十)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提升行业组织在服务消费品牌标准制定、宣传推广、人才培育等方面能力,搭建行业交流促进平台。加强品牌管理人才引进,建立专业人才库,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品牌管理课程与技能培训。推进商标快速审查,动态纳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强化跨区域协作与侵权线索处置,依法打击商业诋毁、恶意索赔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化联动打造融合消费新场景
  (十一)创建“业态+”融合场景。打造“旅游+”“体育+”“健康+”“银发+”“邮轮+”等跨领域融合性服务消费场景。鼓励航空公司、旅行社等用好过境免签政策,推出“航旅融合”产品。支持开展融合性服务消费活动策划,打造沉浸式、快闪式体验新去处。支持行业组织发布融合性服务消费场景典型案例。鼓励商圈商街、废旧工业厂区等拓展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打造一批特色服务消费集聚区。
  (十二)加快创新“知识产权(IP)+”新模式。支持投放IP资源实现联动促消费,对上海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IP持有方给予一定支持。挖掘影视、演艺、体育、游戏、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IP内涵和商业价值,推动跨界合作。
  (十三)支持“数字+”融合场景。推动AR、VR等数字技术与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打造沉浸式、互动式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多元融合服务消费新场景。支持发展“科技+旅游”“科技+文博”等融合场景。推动电商平台发展即时服务消费模式。开展“人工智能+消费”典型应用案例推荐,用好“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等加大对消费类大模型的支持力度,打造一批智慧化融合新场景。
  (十四)持续推动文旅商体展联动。扩大“上海之夏”国际消费季、上海旅游节、上海马拉松等大型活动的品牌影响力。培育构建主题鲜明的城市文化IP矩阵。开展路演机制试点,推动共创“第二现场”等适配产品和宣推话题。支持建设一站式文旅商体展联动平台,鼓励专业化平台参与联动传播。支持行业组织联合支付平台、票务平台建立“票根”联动消费平台,打造“门票+”联动促消费等通票、联票产品。优化会展业促进政策,提升上海国际会展之都能级。
  四、优化环境激发服务消费新增量
  (十五)健全服务消费信用体系。支持第三方机构对相关主体开展消费领域信用评价。推广信用公示制度,支持在线上线下场景公示企业信用等级。支持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开放查询。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客户评价体系、风控管理体系和动态信用调整机制。培育壮大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为金融机构的消费信贷服务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估支撑。
  (十六)提升服务消费便利度。支持在线旅游平台、生活内容平台和线下公益广告阵地加大境外推广力度。支持相关机构邀请国际旅行达人、推广大使等开展文化推介。推动多语种服务与标识在重点场景的全覆盖,在酒店、游客中心等场所增设多语种服务岗,提供多语种菜单、导览图等服务。引导公共场所优化现场服务,实现线上和线下公共服务的相互补充。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发挥好中央和上海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服务消费信贷产品,推动企业加强服务消费全面质量管理,推动跨领域消费数据实时共享与分析,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不断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提升经营主体活力,激发服务消费潜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服务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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