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年底在客户回访中赠送出去了100箱食品大礼包,请问赠送出去的大礼包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八)规定(2026年以后,则依据《增值税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贵企业将赠送给客户的食品大礼包如果属于无偿赠送的,则应按视同销售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年底在客户回访中赠送出去了100箱食品大礼包,请问赠送出去的大礼包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八)规定(2026年以后,则依据《增值税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贵企业将赠送给客户的食品大礼包如果属于无偿赠送的,则应按视同销售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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