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们是餐饮酒店,顾客来就餐的时候会顺便购买我们酒店购进的大米,请问销售的大米按照6%还是9%开票缴纳增值税?
答复
属于兼营,不是混合销售了。
销售大米等农产品属于“销售货物”范畴,农产品适用低税率为9%。餐饮酒店虽然主要经营餐饮服务(适用6%税率),但销售大米属于单独的货物销售行为,应按照货物销售的税率开具发票并缴纳增值税。
若是销售的大米能够取得大米进货的专票,也是允许抵扣9%的增值税的。
注意:
1、餐饮酒店若同时提供餐饮服务和大米销售,需分别核算销售额。若未分别核算,可能从高适用税率。
2、无论是批发零售初级农产品大米(如稻谷加工成的米)还是经过简单加工的大米制品(如切面、米粉等),均适用9%的税率。如果销售方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大米,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