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相关自律管理对象: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自律管理职责,提高自律检查处分的工作质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监管协作、提高监管效能等有关安排,协会优化调整自律检查处分工作机制,对《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已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附件1-《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docx
附件2-关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的修订说明.docx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