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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拼多多被税务机关处罚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东方税语 作者:赵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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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部门依法对拼多多未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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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21 15:56来源 : 上海税务

  近期,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运营主体)未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0号)报送相关涉税信息,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之后进行了整改。根据《规定》第十条,我局依法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瞒报、谎报、漏报涉税信息,或者因互联网平台企业原因导致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税务部门提醒,各互联网平台企业要认真落实《规定》要求,依法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自觉做到合规经营、诚信纳税。对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税务部门都将依法予以查处,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26年1月21日

新华社:上海市税务部门依法对“拼多多”未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进行处罚

发布时间:2026-01-21 来源 : 新华社

1月2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获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运营主体)未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要求报送涉税信息,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企业虽已进行整改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局依法依规对“拼多多”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介绍,《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在2025年发布实施后,“拼多多”未按照要求报送2025年第三季度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在2025年11月依法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但其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就此,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依法依规对“拼多多”处以10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涉税信息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当前互联网平台企业正在报送2025年第四季度相关涉税信息,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信息报送义务,若违反规定要求,将面临相关法律风险,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可对其从重处罚并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许生认为,《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出台实施是国家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的重要部署。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对“拼多多”予以处罚,其警示教育意义远比罚款金额更为重大,对规范平台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头部平台企业更应该积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带头营造法治公平的竞争环境,在自身规范发展的同时,推动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拼多多”因不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被处罚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纳税

发布时间:2026-01-21 来源 :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近日,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运营主体,以下简称“拼多多”)因违反《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被税务机关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引发各方对平台企业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的关注。

有法必依,平台企业需认真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对于未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有关法律责任条款与《电子商务法》一致。

  据了解,“拼多多”平台此前未按照规定报送涉税信息,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其虽然已进行整改,但未在规定限期内完成,税务部门对其处罚符合《规定》要求,即:互联网平台企业瞒报、谎报、漏报涉税信息,或者因互联网平台企业原因导致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次处罚表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型知名平台企业也不能脱离法律的监督。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如果“拼多多”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将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措施,即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规经营,推动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许生指出,合规经营是平台企业的生存之本,唯有主动拥抱合规、恪守法定义务,才能实现长远发展。《规定》的实施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如果对不依法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的平台放任不管,对那些依法诚信报送信息的平台来说是不公平的,容易引发“破窗”效应,从而影响今后《规定》的深入实施。因此,税务部门一开始就“严起来”“管起来”,以刚性监管守住行业发展的底线。

  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李春根表示,虽然本次对“拼多多”的处罚不会影响平台内商户正常经营,但未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停业整顿风险,不仅会影响平台企业的自身发展,还将对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经营活动带来重大影响。平台企业应清醒认识到,诚信经营的市场竞争底线不可逾越,遵纪守法的法律底线不可突破。

公平竞争,平台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随着涉税信息报送工作的深入推进,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纳税遵从意识不断提升,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优化,纠治“内卷式”竞争已成为全社会共识。同时,遵守《规定》就是要有效规范平台内经营者履行市场主体登记义务并“亮证经营”,最大限度遏制隐瞒收入、虚假营销和“刷单炒信”等违规行为,保护合规经营的市场主体,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严格落实《规定》的要求有利于促进互联网平台各类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有序竞争、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立足自身职责,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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