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岁末,企业年会就像一场温暖又欢乐的盛宴,不仅传递着企业的关怀与温度,更成为凝聚团队力量、表彰优秀员工的重要时刻。企业年会从精心筹办到奖品发放,税务处理可是一门大学问。
01为了筹备年会,我公司与一家酒店签订了合同,那么,酒店开出的发票是餐饮服务会议费,符合规定吗?
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对应发票;如果酒店仅提供场地,应当开具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发票。同时根据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02在年会中,我公司向评选出的年度优秀员工予以每人奖励现金1万元。那么,上述优秀员工取得的现金奖励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优秀员工取得的现金奖励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奖励具有年终性质,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以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税收优惠。
03活动中,我们准备将自产的产品作为抽奖礼品无偿赠送给中奖员工。那么,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我分别需要如何处理?
均应按照视同销售来处理。
在增值税方面,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同时应注意,发生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用于交际应酬;
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用于股息分配;
用于对外捐赠;
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04如果将外购的产品无偿赠送给员工,我们该如何处理?
在增值税方面,一般纳税人外购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时,不视同销售,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05在年会中,我公司通过抽奖发放的红包、奖金、礼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很多企业会设置抽奖箱,通过抽奖来发放奖品,这种情形下,本单位员工中奖所得需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本单位以外人员中奖所得按“偶然所得”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代中奖人承担税费的,需就承担的税费向税务机关申报。
06年会设有员工表演节目环节,公司为员工购买表演节目所需要的服装、道具发生的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上述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因此,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等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07年会中,公司请某知名艺人前来表演节目。那么,我公司支付给艺人的报酬应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因此,对于支付艺人的报酬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08在年会活动中,为了活跃现场气氛,老板自掏腰包在单位微信群中共发放了现金红包5000元。那么,抢到微信红包的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政策解读相关规定:
《公告》所指“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
因此,老板个人自掏腰包在单位微信群发放的红包,员工抢到红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09本次年会,我公司为应邀前来的客户代表报销了往返机票。那么,我公司取得的这些机票能否用来计算抵扣增值税?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由于客户代表不属于上述员工,因此上述支出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计算抵扣。
10年会相关费用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因此,年会相关费用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需根据合同具体内容判断。
如果年会合同仅涉及纯会议服务,如活动策划、会议组织、餐饮服务等,这些内容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如果年会费用合同中包含以下内容,则需要按相应税率缴纳印花税:
(1)场地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计税,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1‰)缴纳印花税;
(2)财产租赁合同:包括设备租赁(如音响设备)等,按照《租赁合同》缴税,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1‰)缴纳;
(3)承揽合同:如年会奖杯、道具等定制与定做,按照《承揽合同》计税,按报酬的万分之三(0.3‰)缴纳;
(4)建设工程合同:如舞台搭建等,按照《建设工程合同》计税,按报酬的万分之三(0.3‰)缴纳;
(5)买卖合同:如购买伴手礼或食品等,按照《买卖合同》计税,按报酬的万分之三(0.3‰)缴纳(对方是个人或个体户不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