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老师,我想请教下,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从外面一般纳税人处买了商品混凝土,他给我开的3%专票,我想请问下,如果我现在卖出去我也可以开3%税率发票吗?我是商贸企业,不是生产企业。
声明:我们不考虑这个商贸企业是否可以转售混凝土,仅从税收的角度考虑纳税问题。
这个商贸企业从一般纳税人混凝土生产企业购买的商品混凝土适用简易计税3%来看,应该购进的是“水泥混凝土"。
税收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后续文件已降至3%)计算缴纳增值税: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由于该商贸企业是从生产混凝土的公司购买的水泥混凝土,再转售并不属于自产水泥混凝土了,而是属于外购的,这样转售时就不能再适用简易计税政策了,只能适用13%的税率开具发票并申报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