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东方税语 作者:赵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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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公司缴纳税款的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近期配合成都市主管税务机关的工作对涉税事项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十一科技部分业务活动不满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本次预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十一科技已完成缴纳。目前,相关事项尚在沟通与处理过程中,最终结论需进一步认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预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预补缴税款将计入公司2025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0,000 万元,最终以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截至目前,该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查阅该上市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基本上判断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率适用15%”,2025年可有不少上市公司因为高新被取消或不符合税收政策的规定出现巨额补税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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