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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预缴时的财务报表需要按审计后报表调整吗?
发布时间:2026-01-21   来源:彭怀文说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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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预缴时的财务报表需要按审计后报表调整吗?

因为财务报表需要经过审计,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会有所变动,与预缴时的报表不一致,需要去调整预缴时的财务报表么?

 

解答:

企业所得税预缴时的财务报表无需调整为汇算清缴时的一致,审计导致的报表变动应在汇算清缴环节通过纳税调整与年度申报更正处理,无需追溯修改预缴报表。

 

一、预缴与汇算的定位差异

预缴是按季度/月度实际利润额的临时申报,汇算清缴是按年度完整、准确数据的最终结算,制度设计允许两者存在差异。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预缴按实际利润额或税务认可的其他方法,汇算清缴结清全年税款。

 

二、汇算清缴规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汇算清缴以年度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为依据,重点审核年度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未要求追溯调整预缴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明确,预缴税款与汇算应纳税款的差额通过“多退少补”处理,无需调整预缴报表。

 

三、审计调整的处理原则

审计调整属于会计差错更正或报表重述,应按《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处理: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重大差错需追溯调整,但税务上仍以汇算清缴年度申报为准,不影响预缴数据。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差错在当期调整,无需追溯修改预缴报表。

 

四、差异处理的实操逻辑

1、预缴申报
按当期实际利润额填报,财务报表与预缴申报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需一致,仅涉及申报表第4-9行的法定调整,其他税会差异(如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不调整。
2、审计调整
出具审计报告后,生成调整后的年度财务报表,调整分录仅影响年度账表,不修改季度预缴报表。
3、汇算清缴
以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等调整税会差异,确保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与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一致,系统会校验勾稽关系
4、税款结算
预缴税款与汇算应纳税款的差额,在汇算期内补缴或申请退税。多缴税款可申请退税,无需抵缴下一年度税款(2021年34号公告)。

 

五、无需调整预缴报表的原因

1、制度设计初衷:预缴是为保证税款均衡入库,汇算清缴是最终结算,差异是正常现象,以汇算结果为准。
2、征管效率考量:追溯修改预缴报表会增加企业与税务机关的行政成本,不符合“简便征管”原则。
3、数据一致性要求:仅需保证年度财务报表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致,预缴报表与年度报表的差异需在汇算清缴中说明并调整。

 

六、纳税人应对措施

1、预缴阶段
确保当期财务报表与预缴申报表数据一致,避免系统风险提示。
如实填报法定调整项目,不提前进行非法定纳税调整。
2、审计阶段
完整记录审计调整分录,区分会计调整与税务调整。
若涉及第四季度预缴数据重大变动,可在汇算清缴前更正第四季度预缴申报表(非强制),但需同步修改对应财务报表。
3、汇算清缴阶段
以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表为依据,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
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等报表中完整体现审计调整对应的税会差异,确保数据勾稽正确。
及时结清税款差额,多缴申请退税,少缴按期补缴。
4、留存备查资料
审计报告、调整分录、差异说明、预缴与汇算申报表等,以备税务核查。

 

七、特殊情况提示

若税务机关通过系统比对发现预缴与年度数据差异较大,要求提供说明时,需书面解释差异原因(如审计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税会差异等),无需修改预缴报表。
仅当预缴申报存在明显错误(如填报错误、数据遗漏)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更正预缴申报表,但这属于“纠错”而非“调整为汇算一致”。

 

总结:

预缴报表是“过程数据”,汇算清缴报表是“最终数据”,审计调整应在年度申报中处理,无需追溯修改预缴报表。纳税人需把握“预缴如实、汇算准确、差异说明、多退少补”的原则,确保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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