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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经营活动”,(010)12366回复目前没有定义、标准、范围
发布时间:2026-04-24   来源:财税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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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非应税交易(以下统称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发生增值税法第三条至第五条以外的经营活动,并取得与之相关的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不属于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来来来,谁能告诉我,根据什么来判断纳税人的一项活动是否为“经营活动”?

很多知名大V、自媒体运营者,在谈如何如何处理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不才在下只想弄明白:什么是经营活动?什么是非经营活动?根据什么来判断?
有没有定义?标准?或者说范围?
经拨打(010)12366,选全国业务,工作人员接听后表示需要确认才能给我答复。几分钟的等待之后,工作人员告诉我,目前无相关定义、标准或范围规定。工作人员说,只能是发生了相关业务后找主管税务关沟通确认。
我问工作人员,比如企业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是经营活动吗?主管税务机关依据什么来判断确认呢?他们要靠拍脑袋——拍到左边是经营活动,拍到右边是非经营活动?掷硬币?或者,抓阄?
工作人员答应我,留工单向上级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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