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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核查时,认为申请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的部分原料不符合规定,公司初步估算补缴税费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
发布时间:2026-04-24
来源:税政解析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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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丰林集团”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百色丰林”)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右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出具的《
税务事项通知书
》(百右税通〔2026〕52765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
税务机关对百色丰林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及有关涉税事项进行风险核查时,认为百色丰林申请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的部分原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百色丰林在自查的基础之上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
二、相关事项说明及应对措施
《税务事项通知书》不涉及行政处罚事项,公司初步估算补缴税费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公司将开展进一步核算工作,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缴纳情况为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述税务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相关财务影响将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最终以实际缴纳金额及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及百色丰林与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上存在差异,后续将继续与税务机关保持积极沟通,并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必要时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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