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提供了重要遵循。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指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浙江省税务系统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坚持创造政绩的关键在于正确运用权力,不断探索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牢,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得更牢,全省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紧盯重点、织密制度、严抓执行,持续推动税收重点领域行权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与业务部门共同研判智慧监督平台疑点信息
紧盯重点,规范履职用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规范权力运行,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浙江省税务系统严格落实《税务系统进一步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措施(试行)》要求,盯紧重点领域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2026年1月23日,浙江省税务局召开一年一度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这次评议会述职内容更加聚焦、查摆问题更加深刻、领导点评更加犀利,而最受关注的,则是会后的一对一监督谈话。省税务局党委书记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干部考核等日常了解掌握情况,对部分市局“一把手”开展面对面谈话,当面点问题不足、提改进要求,被谈话的“一把手”现场表态并明确整改措施。
浙江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结合“一把手”履职特点和用权主要风险点,定期抄告廉情分析、全面覆盖监督谈话、紧盯节假日遵规守纪情况,吃透《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办法》精神,协助党委科学制定年度定期谈话计划,推动“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与此同时,注重指导推动全省税务系统提升“关键少数”监督质效。温州市税务局创新开展“会诊式”专题会商,围绕监督执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与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对一”谈心谈话,分析问题、研判风险、研商对策,实现“点问题、强监督、压责任、促履职”的良性互动。
浙江省税务系统将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试金石”,坚持办案开路、纠风治乱,实打实、硬碰硬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2025年4月,省税务局督察内审处在核查出口退税问题整改整治时,一条预警信息赫然在目——一家正被稽查立案的供货企业却按“正常业务”复函。相关问题线索转纪检机构核查后,查实一名税务干部在开展出口退税函调工作时,未按制度规定在开展实地核查后制作核查工作底稿,甚至在相关企业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稽查立案尚未结案的情况下,就作出“正常业务”的复函,致使来函税务局收到复函后为企业办理了退税,造成56.27万元税款流失风险。案发后,省局党委纪检组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出口税收函调工作指引,落实双主查制度,探索复核、核准双岗联审机制,推动完善出口税收函调后续抽查管理。
这起案件正是浙江省税务系统贯彻纪检监督与督审监督贯通联动要求,构建重大问题线索挖掘、研判、移送闭环机制的缩影。在专责监督撬动之下,2025年省局督察内审处牵头开展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土地增值税清算三大领域交叉检查、复核复查,揭示各类问题364个,全省税务系统督审部门全年共向纪检机构移交问题线索28条,同比增长87%,纪检机构一案双查成案率达61.5%。
补齐短板,织密制度笼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典型案件中查找权力运行漏洞,补齐制度短板。近年来,浙江省税务系统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注重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及时发现和纠治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及时补齐制度短板,以“制度理性”约束“权力任性”。
某财务人员编造虚假业务申请代开发票行为,持续三年之久且跨区域作案,涉及125份发票,开票金额6.74亿元,杭州、湖州两地税务局纪检机构联合办案,最终17名税务干部和2个基层单位因代开发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受到追责问责,其中处分5人。这起发生在两地的大额代开发票案,不仅揭开了案发地区违规代开大额发票的利益链条,更暴露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监督管理漏洞和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针对该案,纪检机构组建了“纪检+”执纪团队,一方面,盘活纪检人力资源,抽调具有审计、法律、税务等专业背景的干部充实专案组;另一方面,统筹货劳、征管、法制等业务部门纪检委员参与案件查办工作。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深入分析自然人申请代开业务流程、风险管理规范和当地关联市场交易环境,精准绘制税收执法权行使轨迹,识别监管盲区与机制缺陷,成功推动完善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试点工作指引等制度。目前,浙江省税务系统市县两级税务局均建立代开发票风险防控督导督查机制,将代开发票纳入发票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强监督规范权力与强监管堵漏增收互促共进。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既是戴上“紧箍咒”,更是佩上“护身符”。浙江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在一案双查中发现6户实际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均以“房号+工位号”的虚拟地址在舟山市办理工商登记,并开具成品油品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4户企业走逃失联,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802份,2户企业形成1461.91万元欠税,相关单位及人员存在明显失职失责问题,14名税务干部和1个基层单位被追责问责,其中处分5人。
为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浙江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坚持查改并举,边查办案件、边剖析原因、边提出建议、边推进整改,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案发单位深度整治成品油经销行业涉税违法问题,推动出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片区挂牌以来首个成品油经销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成品油批发企业业务指导手册、行业负面清单,构建成品油经销行业全链条服务和管理机制,税收征管质效显著提升,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浙江省政府对此予以肯定。“从多人被追责问责到大家能依法履职尽责,从各类风险潜滋暗长到合规管理不断加强,织密的制度网既是严格约束,也是有力保护。”舟山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治标更要治本。两年多来,我们以不懈努力扎牢制度笼子,也给税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抵御各种干扰和腐蚀提供了有力防护,让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大胆干事。”
严抓执行,防止制度空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制度执行,全过程监督权力运行,有效阻断各种潜规则对公权力的侵蚀,防止制度空转。浙江省税务系统坚持把创造政绩的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下大气力强化制度执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创新数字手段,形成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充分释放制度效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管理监督和风险防控的若干措施》《关于规范和加强税收风险应对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办法下发后,浙江省税务局坚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从细从实抓制度执行,以钉钉子精神把管理监督措施一项项落到实处。
以稽查案件查办“四环节”为例,浙江省税务局依托税收大数据,指导杭州市税务局探索检举事项分类分级处理,迭代推出“检举事项分类分级助手”,实现对检举材料的自动识别、标准对照与智能分类。自2025年7月试运行以来,整体判断准确率稳定在80%以上;坚持把监督贯穿稽查检查各环节,全面推行“码上监督、随案监督、非接触回访”三位一体监督机制,指定128个随案监督员,累计对1032个案件开展随案监督,发现问题案件36件,启动一案双查3件;推行市级稽查局集中审理试点,在台州市税务局建设运行“标准化税务稽查案件集中审理中心”,确保稽查案件处理结果的一致性、稳定性;推进“查访式”跟进执行,在金华市税务局试点“全景式”稽查欠税管理中心,“零时差”取得外部门传递数据,监督管理质效大幅提升。
近年来,土地增值税清算因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较高而受到内外部监督部门的高度关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综合监督的若干措施》下发后,浙江省税务局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出台配套实施方案及三个工作指引,以大数据赋能权力监督,清除土地增值税清算监督盲区。
2025年10月,土地增值税清算智能审核助手1.0产品在浙江省推广上线。该产品运用OCR(光学字符识别)及AI大模型技术,可将纸质清算资料全面数据化,进行风险扫描、处理、结果输出,实现土地增值税清算全流程智能化、留痕式闭环管理。截至2026年2月底,智能审核助手共验证应用258个项目,识别准确率达90%,切实防范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坚决阻断各种潜规则的侵蚀。“浙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分摊方式错误的疑点线索正是来源于智慧监督。模型识别出异常后发出预警信息,推送给纪检机构跟进核查、循线深挖。经过一案双查,查实一名税务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等问题,处理处分2人,收缴违纪所得39.6万元,补缴税费及滞纳金126.8万元。”浙江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浙江省税务系统将持续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不断完善制度规定,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体税务干部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牢记“岗位就是责任”,勇毅担当、实干争先,为绘就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浙江新图景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