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费管理,保障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履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6年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会协〔2026〕4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交政策
1.会费范围与执收标准
会费分为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个人会费。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及执业会员会费标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23〕69)号有关规定执行。会费按年度收取,当年会费为会员对上一会计年度应交纳的会费。
2.会费减免政策
女性个人会员按规定提交生育证明材料,经省级注协审核、中注协审批通过后,免交生育当年个人会费。
3.会费收交与分配
执业会员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执业会员会费。事务所应统一交纳当年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
按照《通知》要求,两级会费统一向我会交纳,再由我会按照规定比例将中注协本级会费划交中注协。
二、会费交纳金额
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数据嵌入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https://cmis.cicpa.org.cn),收交金额严格按照系统数据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系统“事务所会费查询”模块中依据交费年度2026第8列“减免后实交会费总额”交纳。
三、会费交纳方式
会费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交纳,上交会费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银行账号:5037000104006217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自强支行
省注协财务联系人:石静 李可飞
联系电话:0311-83939365 0311-83939396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