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乃是应税凭证,即《租赁合同》;若未签订《租赁合同》,则直接不存在此项目印花税征税行为。
注(1):发票并非印花税征税对象,无需以此计算、缴纳印花税。
如果乃是住房,则无需缴纳印花税。根据“财税〔2008〕24号”二、(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注(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明确,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注(3):北京市税务局在2023年7月发布的热点问题解答中亦明确确认,企业向个人出租房屋,可以免征印花税。
若为其他房产,则需要缴纳印花税,政策依据就是印花税法一般条款(因为没有类似上述特殊条款予以排除了)。
注(4):若企业承租个人非住房,或者向个人出租非住房,则双方皆需要按照合同所载(不含税)租金金额千分之一计算、缴纳印花税;但个人可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