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群拥有博士、硕士学历的高智商人才,将专业能力用于钻研法律与政策漏洞,披着“税务筹划”“灵活用工”的合法外衣,实施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涉案价税合计高达1.66亿元。经过雅安公安机关近五个月的循线深挖与缜密侦查,这起横跨多省的重大新型涉税犯罪案件成功告破。有力震慑了涉税违法犯罪气焰,更为今后侦破此类跨区域特大虚开骗税网络团伙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2023年3月15日,雅安市税务局接到省税务局稽查局“双打办”下发的线索:雅安市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线索于同日移交雅安市公安局。
“我们初步核查发现,这起案件和传统的实物虚开案件完全不同。它打着‘税务筹划’‘灵活用工’等旗号,作案手法极具隐蔽性,属于新型涉税犯罪领域,没有现成的办案经验可以参考,侦查难度远超传统案件。”雅安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该案存在核心证据固定难、取证标准不明确等难点,还面临涉案资金体量庞大、交易链复杂、跨区域涉案人员众多等侦查难关,案件办理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同年4月14日,雅安市公安局迅速集结精干力量,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案组,一场与不法分子的较量正式展开。
专案组面临的首要难题,是取证。
“不像实物虚开,货物在不在一查就知道,劳务服务,灵活用工这东西,很难查清真实情况。我们当时定了核心打法,先从小型涉案企业入手,把他们的作案方法、资金走账的规律摸透,再一步步去啃大型企业。”专案民警说,查证期间,专案组办公室的灯光经常一亮就是一个通宵,桌上堆满了从各个渠道调取的书证材料,大家要从数不清的合同、资金流水、发票台账、人员信息中,一点点拼凑出真相。
通过循线深挖,以蒋某为首的跨省团伙进入侦查视线。这个团伙分工明确,先由涉案公司作为“前台”,大肆宣传,招揽全国各地的受票企业;随后,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与这些企业签订虚假服务外包合同,并将企业原有员工,包装成所谓的“灵活用工”人员,再与这些员工签订虚假个人承揽协议。一个看似合法的劳务关系就这样被凭空捏造出来。
那么,资金是如何完成回流的?专案民警向记者介绍了该案的资金回流模式:“受票企业先把资金打到涉案公司的对公账户上,再由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然后按开票金额的1.5%到2.5%收取‘服务费’。剩下的钱则利用受票企业提供的员工名单,给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最后把钱转给员工个人账户,实现资金回流。”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高智商犯罪,主要嫌疑人均为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正是凭借专业知识钻透了政策的漏洞,才设计出这套极具迷惑性的犯罪模式,给我们的侦查工作设置了重重障碍。”专案民警坦言。随着专案组的调查,这条横跨多省、分工严密的犯罪链条,终于浮出水面。
经过近五个月的侦查,收网时机终于成熟。
“行动!”随着指挥部一声令下,各路民警同步出击,当场挡获公司员工30余人。很快,在场人员均被有效控制。此次收网行动战果斐然。民警在现场提取、扣押涉案书证40余箱、涉案个体工商户对公账户U盾45个、涉案电脑30台等相关物证,冻结涉案账户10个,冻扣资金400余万元。嫌疑人到案后,专案组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突审,在完整、确凿的证据链面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查明,2019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该团伙共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共2221份,价税合计共1.66亿元,从中非法获利1300余万元,同时获取政府奖补171万元。此外,涉案公司在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还接受省外多家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共计8310份,价税合计共1.53亿元。
2025年10月13日,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蒋某、马某某、骆某某3名主要嫌疑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到四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到三万不等;另有18名涉案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已完成税款补缴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严重扰乱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危害国家税收安全,破坏公平法治化营商环境,始终是公安机关持续严厉打击的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场主体切勿轻信以“税务筹划”“灵活用工”“节税避税”等为名的违法违规操作。任何以虚构业务往来、伪造服务合同、搭建虚假资金回流链路等方式虚开、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无论包装得多么看似合规、形式完整,本质上仍属于违法犯罪,终将难逃法律的严惩。
来源:四川法治报
四川雅安公安根据省税务局稽查局“双打办”的案件线索,侦破了一起灵工虚开案。案涉团伙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与用工企业签订虚假服务外包合同,并将企业原有员工包装成所谓的“灵活用工”人员,签订虚假个人承揽协议,虚构劳务关系与业务链条,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同时接受他人虚开发票。最终,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蒋某、马某某、骆某某3名主要嫌疑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到四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到三万不等。
从法律适用与行业合规角度看,服务外包的经营行为必须以业务真实性为核心要件。虚构劳务关系、伪造主体身份、以虚假合同构建虚假业务链条并开具发票的行为,不仅违反发票管理法律法规,涉嫌虚开发票,一旦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还将触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等刑事风险。实践中,部分企业为帮助用工企业实现进项抵扣、规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及社会保险缴纳义务,实施上述虚假操作,本质上系规避法定义务、侵害国家税收权益的违法行为。随着灵工业务快速发展,企业经营者应当严守法律底线,规范业务流程,确保用工关系、服务内容、资金往来、发票开具与真实交易完全一致,切实防范涉税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