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政策,将价款按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销项税额=销售额x2%;还是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2%),销项税额=销售额x2%?
【答】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
(四)有关规定。
3.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规定征收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