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3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税收改革发展作出总体部署。五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意见》改革任务,累计出台320多项创新措施,推动“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和拓展提升。
系统谋划统筹组织实施,《意见》落实稳步扎实推进
五年来,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系统集成谋篇布局,协同联动有序推进,推动税收征管改革落到实处。
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税务总局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及时听取《意见》落实工作进展汇报,研究部署改革重点工作,推动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有机结合,集成提升税费治理效能。
谋细落地措施,周密组织实施。税务总局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制发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制定6个阶段24项实施安排,细化100项改革措施、247个实施步骤、770多个工作节点,以工程式作业扎实推进《意见》落地。在抓好既定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要求,拓展新增127项任务措施,纳入改革全局统筹实施。
坚持守正创新,上下合力攻坚。创新改革“揭榜挂帅”机制,将以前“各地分散探索、各自试点创新”的方式,升级为“总局自上而下统筹指导创新、整合力量攻关重点难点任务”的形式,聚焦改革前沿性、创新突破性、技术挑战性问题,招榜试点83项攻坚项目,从各地全部820项创新做法中,提炼出193项成熟经验,分批向全国复制推广,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科学客观评估改革成效,《意见》三大目标顺利完成
按照《意见》关于适时开展评估总结的要求,税务总局党委组织全面评估五年改革成效,《意见》提出的“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三大目标全部完成。
客观评估改革成效。采取任务评定、指标评价、外部评估3种形式,设计评估指标105项,查询统计数据261万条,根据全国34.59万户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数据和4万余份调查问卷结果,结合105户纳税人缴费人、81家涉税中介机构、10位专家学者座谈意见,以及部分部委、31个省(市)级政府部门访谈情况综合评判,税收征管改革成效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认可。评估显示,2020—2025年,全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指数从77.61分提升至96.21分,五年总体提升18.60分。
三大目标全部完成。税法遵从度方面,我国税法遵从主要参考指标(准期申报率、准确申报率、按期缴款率平均值。——编者注)由改革前的94.8%提升至95.99%。社会满意度方面,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由2020年的86.1分提升至2025年的89.48分。税费征纳成本方面,税务部门人均征收税费收入由改革前的0.27亿元增至0.45亿元,提高66.67%;世界银行最新营商环境评估调查结果显示,与上一轮2019年评估相比,我国企业年度纳税时间压缩78.2%,位居各国前列。
深入建设智慧税务,实现从信息化到数字化、智能化的突破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以智慧税务建设为牵引,全面推进税收治理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
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建成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覆盖99%以上、6544万户用票纳税人,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全国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入选数字中国建设首批典型案例。2025年,全国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190亿份、占比91%,金额超444万亿元、占比98%,有力撬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
建成全国统一的新电子税务局。新电子税务局覆盖234个办税缴费事项、服务超9600万纳税人,实现办税缴费事项100%网上可办,每年办理税费业务超45.6亿笔,线下办税缴费人数同比下降26%,90%的高频办税缴费业务在3分钟内办结,平均办税时长缩短20%,征纳成本明显降低。
全国上线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上线22个创新业务场景,实现70个业务事项数字化转型,36个易错高频事项自动提示纠错率达78%,6个高频业务自动办理,38个业务文书自动送达,大幅提升税务行政效能。

税务部门创新搭建协定待遇后续管理“智”模型,实现风险精准化识别和智能化防控
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到科学精确执法的突破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执法理念方式手段变革,不断增强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公正性。
健全税收法律体系。现行18个税种已有14个税种完成立法,覆盖超80%的税收收入,税收征收管理法加快修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要进展。推动修改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为发票电子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健全税费收入质量监控机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十四五”时期征收税费收入超156万亿元(不含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船舶吨税,未扣除出口退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治“开票经济”,及时查处通报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典型案例,推动各省市废止或修改2303份违规招商引资协议或涉税条款,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针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偷逃税风险,结合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形成在税收大数据分析基础上,递进实施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实现降低执法成本、促进自主遵从、形成执法震慑的综合效果。出台支持和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调发展措施410项,在全国六大区域分别实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优化跨区迁移税费事项办理程序,平均办理时长压缩5—10天、较改革前下降86%,符合条件的企业当天即可顺利迁出,促进经营主体自由流动。
深入推进精细服务,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到智能化、场景化服务的突破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创新智能化服务方式。持续优化“政策找人”机制,2021年以来推送税费优惠政策7.15亿条,纳税人“申报即享受”税收优惠占比96.5%,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10万亿元。创新智能算税服务,依托新电子税务局,预填业务事项86项、预填数据项达6994个,办税缴费负担明显减轻。
丰富场景化服务措施。持续拓展涉税涉费“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50个办税缴费场景,实现从“单一服务”向“集成服务”跨越。创新“问办协同”征纳互动服务,2025年服务纳税人10311万户次,较2023年增长9.64倍。推行优质便捷服务方式,纳税人多税种综合申报率达80%,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办理便利纳税人2170万户次。
提升权益性服务质效。健全“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完善税费诉求解决机制,总省两级累计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3157项。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5年涉税行政复议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占比提升至29.8%,较改革前增长7.7倍。
深入推进精准监管,实现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科学监管的突破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环境,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合规遵从。
强化重点领域税收监管。推动出台《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及配套公告文件,8200余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全部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主体整体遵从度较高;曝光个别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更好保护依法纳税、合规经营的平台企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损害,推动平台经济在合规轨道上持续发展。聚焦文娱、成品油、出口应征税货物等重点领域涉税违法风险,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内外协同,坚持精准施策,实施靶向打击,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偷逃税大要案件,有效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加强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管理。一方面,让应享的快享尽享。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编制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及时更新税费政策法规库,并依托税收大数据实现政策精准推送,促进政策直达快享。另一方面,对不应享的严防严查。紧盯减免规模大、增长快、违规骗享风险高的政策,不断健全常态化风险扫描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风险、堵塞漏洞,依法严厉打击违规享受、恶意骗取税费优惠等涉税违法行为,坚决防止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
严查狠打涉税违法行为。依托八部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持续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精准有效查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2021年以来全国税务稽查部门检查虚开骗税、偷逃税等各类违法企业69.42万户,持续曝光各类典型涉税案件超1800起,全社会诚信纳税观念和合规经营意识明显增强。
深入推进精诚共治,实现从单边作战到协同治税、综合治税的突破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健全多方协同机制,凝聚国内国际税收共治合力。
强化部门业务协作。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出台税费共治保障办法,地方协税护税、综合治税格局更加巩固完善。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国家医保局等10个部门签署数据共享合作备忘录,深化与30余个部门“总对总”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有效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服务互融、执法互助。
深化社会协同治税。联合金融机构深入推进“银税互动”,2021年以来为3765万户次诚信纳税人发放信用贷款12万亿元;连续五年联合全国工商联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累计开展服务活动14万余场次。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制度,将21.5万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77.1万名涉税服务人员纳入管理。
拓展国际税收合作。持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累计举办6次合作论坛,拓展至38个成员和30个观察员,形成37项重要合作成果。持续推进税收协定谈签工作,我国协定网络已覆盖114个国家(地区),通过相互协商解决206件跨境涉税争议案件,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约100亿元。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多边谈判,提升中国税务国际影响力。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关键之年。税务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强基固本、系统集成,以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重要抓手,以维护法治公平、强化合规管理为主攻方向,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机制改革,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加快建设效能税务,全面提升税费服务效率、税务监管效力、税务执法效果、税制改革效益,构建纳税人缴费人主动诚信遵从、税务机关引导合规经营的税务新生态,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