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吉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政策支持力度并赋能产业载体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代表建议结合上海市产业载体(尤其是孵化器、产业园)REITs发行实践,建议我市深化国资整合协同,构建全市REITs市值管理联动体系,进一步出台政策细则,补齐量化支持短板,完善政策与市场协同机制等,对于本市进一步用好REITs工具赋能产业载体建设,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一、本市REITs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我市制定出台“上海REITs20条”支持政策,明确提出“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REITs发展新高地和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的目标愿景。经过近几年的发展,REITs已经成为上海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融资效率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
截至4月底,上海已有9单项目发行上市,发行数量列全国第二(北京11单,全市场共79单REITs产品上市,募资总额约2155亿元),总募集资金约181亿元,累计带动新增投资近600亿元。其中,底层资产为产业园及孵化器的园区基础设施REITs共4单,合计募资规模80.74亿元。同时,我市积极推动张江产业园、临港产业园、华润租赁住房完成扩募上市,初步形成了“首发+扩募”双轮驱动的良好格局。
二、关于深化国资整合协同,构建全市REITs市值管理联动体系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同类国资资产合并重组、规模化发行REITs、强化REITs平台协同联动等建议,契合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和REITs高质量发展的整体规划,科学性、实操性极强,我们将继续推进落地。
一是推进国资资产整合提质增效。目前我市已上市REITs项目主要集中在园区、租赁住房等行业,资产较分散,一般发行规模较小。加之我市REITs工作起步较早,早期项目无首发规模要求,部分企业倾向于“小步快走”,仅选择1-3个小体量底层资产作为首发资产(例如临港创新产业园项目首发2处资产、规模8.24亿元;招商科创孵化器项目首发3处资产、规模9.60亿元)。这样虽然发行规模较小,但资产较为清晰、简单,合规手续协调难度低、获批概率高、获批时间短,更能满足企业快速搭建REITs平台的需求。资产上市后,我市积极推动相关项目通过扩募进一步扩大产品规模。例如,通过扩募发行,我市张江产业园项目规模已从14.95亿元增至30.48亿元;临港产业园项目规模从8.24亿元增至25.48亿元。另外,我们还按照“同类整合、打包归集、规模发行”的工作思路,统筹推动市属、区属国资同类载体资产重组整合,有效破解以往资产碎片化、单体规模小、发行成本高、市场流动性弱的问题,持续提升我市REITs资产整体质量和规模化发展水平。后续,我们将持续完善全市REITs项目储备库,实行“储备、培育、申报、扩募”全周期滚动管理,持续夯实REITs项目供给基础。
二是健全全市REITs平台协同机制。2025年6月,市发改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谋划 推动我市基础设施REITs提质扩容的通知》,广泛呼吁各类经营主体申报项目,并不断完善项目储备培育、申报审核、扩募发行的全链条机制。实务中,按照“市级统筹、国资牵头、各区联动”的REITs工作体系,市发改委牵头持续更新基础设施REITs储备项目清单,针对部分项目存在的固定资产投资手续缺失、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等问题,会同各区、各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前期符合和工作协调,推动完善资产盘活条件,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后续,我们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联动互补工作思路,推动全市已上市、储备REITs项目资源共享、经验互通、业务联动,依托平台协同发力提升整体运作能力,打造本市产业REITs特色品牌,形成集聚发展优势。
三是规范市场化开展价值提升工作。您提出的政府牵头市值管理建议,初衷是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REITs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理念值得充分肯定。但结合资本市场法治化、市场化发展原则来看,REITs二级市场股价、市值波动主要由市场供需、宏观环境、底层资产运营基本面等市场化因素决定,二级市场市值管理属于纯市场化行为,不宜由政府行政干预。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您的核心思路,从源头发力,督促运营主体提质增效、规范信息披露、优化投资者服务,积极引入长期资本,持续提升我市REITs长期投资价值和市场认可度,实现国有资产良性保值增值。
三、关于进一步出台政策细则,补齐量化支持短板,加快打造上海市具有国际竞争力REITs高地
您提出的设立REITs发行、运营机构奖补政策,加大孵化器招商扶持的建议,充分体现了赋能中小科创载体、培育REITs产业生态的深度思考,初衷积极务实、极具参考意义。
经认真研究并结合国家政策法规、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目前暂不具备出台专项奖补政策的条件。虽然无法出台专项奖补政策,但我们将全面吸纳您赋能产业载体、助力孵化器发展的核心诉求,转换支持方式、优化服务举措,在合规框架内最大限度强化保障。重点围绕产业园、科创孵化器发展需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强化产业要素保障,统筹优质产业资源对接,依托国资平台专业运营优势,助力孵化器提升招商质效、稳定运营现金流,全方位赋能科创载体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完善政策与市场协同机制,降低孵化器REITs准入门槛
您提出的强化政策供给、优化孵化器REITs发行门槛的建议,立足盘活科创存量资产、助力科创产业发展,贴合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彰显了服务实体经济、赋能科技创新的责任担当。
结合国家监管规则,基础设施REITs的发行准入标准、运营年限、资产规模、现金流指标等核心门槛条件,均由国家发改委、证监会统一制定和动态调整,属于国家事权,地方政府无权限放宽、降低或变通执行发行标准。国家统一设置准入门槛,核心目的是严把底层资产质量关,防范资本市场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全国REITs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立足地方职能,全力做好科创孵化器REITs培育赋能工作。一是引导支持孵化器聚焦专业领域,联合高校院所、龙头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搭建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提供研发、设计、验证、检验、测试等专业服务以及产业对接、市场推广、企业管理等增值服务,提升服务能级。二是引导支持孵化器自建或联动细分产业领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早期成果转化项目和初创期企业,通过企业成长获取更高收益。通过提升孵化器专业服务收入及投资收入的占比,帮助孵化器在租金和出租率承压的情况下,提升价值。三是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工业用地转型为孵化器项目的,可通过容积率奖励、提容不增收价款等政策支持功能转型,以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根据《关于加强上海市产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存量工业和仓储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根据《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 加强规划资源要素保障的指导意见(2025版)》,对增加利于创新的融合功能、共享空间、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等项目,可依规享受容积率奖励等政策。另外,2021年印发的《关于上海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沪发改规范〔2021〕6号)中也明确了对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的各项支持政策,包括“对在本市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牌公募基金管理人,通过上海金融发展资金对其开办和经营给予持续性支持”、“支持优质基础设施REITs项目积极申报上海金融创新奖”,以及“支持基础设施REITs优秀人才积极申报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等政策措施,具体可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实施。
最后,再次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由衷的感谢。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