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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6-09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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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弘扬工业文化 保护工业遗产 发展工业旅游的通知
办产业发〔2026〕17号  发布时间:2026-05-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党委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厅、国资委、文物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党委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国资委,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弘扬工业文化、保护工业遗产、发展工业旅游,有利于展示工业发展成就,丰富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为进一步推动工业遗产保护,有序发展工业旅游,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业遗产资源调查。鼓励各地结合区域工业布局和产业特色,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开展工业遗产研究,明确工业遗产核心价值和保护载体。推动工业遗产建档工作,完善工业遗产档案记录。建立分级分类的工业遗产资源数据库,明确资源特色、历史文化价值、开发现状与潜力。

二、提高工业遗产保护水平。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最小干预,推动工业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将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工业遗产纳入文物保护体系,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工业遗产保护机制,明确保护范围、责任主体和保护要求。完善工业遗产保护相关评价标准,促进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制定工业遗产保护指引,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持工业遗产格局、结构、样式和风貌特征,确保核心物项不被破坏。开展工业遗产动态监测和保护利用效益评估。

三、挖掘阐释工业文化价值。加强对本地区工业发展史、工艺技艺、企业档案、知名工业品牌的挖掘、研究和阐释,提炼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创新精神等。鼓励创作工业题材音乐、舞蹈、文学、戏剧、美术、影视、动漫等作品。支持文化创意与工业设计融合创新,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能工业产品品质提升、品牌塑造。支持开发兼具文化内涵和时尚审美的工业文化创意产品,打造国货潮品、时尚新品、消费名品。

四、丰富工业旅游产品供给。积极发展工业遗产游,鼓励以创意设计、业态植入、风貌改造等方式活化利用工业遗址,发展工业旅游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工厂游”,鼓励航空航天、船舶、汽车、机器人等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工艺美术、食品加工等消费品工业,电商物流等领域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和保密要求前提下,创新推出生产流程观摩、模拟操作、手作体验、产品定制等项目,打造主题鲜明的观光工厂。有序拓展工业智慧游,支持运用北斗、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自动驾驶等数字技术和设备,打造沉浸式、智慧化工业旅游体验。支持工业旅游场所发展主题商业、沉浸式体验、特色市集等业态,打造“工业旅游+”消费场景。鼓励各地推出一批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优质工业旅游线路和品牌。鼓励工业企业通过工业旅游加强产品宣传,扩大产品销售,做强企业品牌。

五、提升工业旅游服务品质。加强工业旅游专业导游、讲解员培养,全面提升导览讲解的业务水平和接待能力。推动工业旅游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推动工业旅游场所设施适旅化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合理规划游览空间和线路,丰富实景观摩、实操体验和数字仿真等游览内容。突出旅游配套设施实用性,因地制宜设置解说标识、文创购物、卫生餐饮和停车充电等配套设施。加强工业旅游点与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衔接,完善交通接驳场站、旅游专线车、停车场等服务保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完善多语种导览、离境退税等入境旅游服务。

六、发挥研学教育功能。发挥工业文化、工业遗产的教育功能,鼓励各地利用现代工厂、工业遗产、现有工业博物馆、工业展览展示馆等设施,研发特色研学旅游产品,培育工业主题研学场景。鼓励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拓展工业主题研学旅游业务,将工业科普、技能体验、文化传承等融入研学内容。支持面向学生群体开展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研学实践,展示科技强国、实业报国生动案例,增进广大青少年对新时代伟大成就和前沿科技的了解,帮助学生开阔视野,了解相关专业知识,树立发展目标,促进就业、择业。鼓励在职工春秋游等工会活动中融入工业旅游内容。

七、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大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讲好中国工业故事。做好工业旅游资源推介,强化品牌传播和案例推广,提升工业旅游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强对中国工业发展成果的展示宣传,提升民族工业品牌国际影响力。用好新媒体平台大力推广工业旅游产品和线路。推动工业旅游与影视融合发展,通过场景植入扩大影响力。

八、筑牢工业旅游安全防线。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工业旅游。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和游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游客游览区域(通道)与具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环节)必须设置安全隔离设施、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要制定实用的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力量和安全防护设备,定期组织演练。

文化和旅游、宣传、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国有资产监管、文物、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推进落实本通知各项任务。要统筹用好相关领域资源,加强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业态场景创新、工业研学实践教育、工业遗产和工业旅游宣传推广等方面支持力度。鼓励探索盘活利用存量工业遗产、工业厂房等资源发展工业旅游的创新举措。要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指导、错位发展,加强分析研判,因地制宜发展工业旅游,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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