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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6-10
2026-06-10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25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内注协〔2026〕73号  发布时间:2026-06-0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7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监检〔2025〕18号),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与自治区财政厅于2025年7月,联合开展了我区2025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联合检查,根据周期性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重点选取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原则,确定27家评估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对其2024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展执业质量检查,重点关注高风险项目和重点风险领域,共抽查业务报告121份。对评估机构质量控制体系、项目质量、业务报备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关键评估程序未执行到位、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重大遗漏评估报告等严重违规问题进行重点查处,同时对资产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等情况予以关注。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评估机构业务报告评估对象以机器设备、房产、土地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为主,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较多。一些历史顽疾依然存在,被检查评估机构普遍存在评估计划流于形式、评估程序履行不到位、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一)质量控制体系方面
  部分评估机构风险意识淡薄,未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评估业务各阶段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内部审核程序流于形式,审核意见记录不具体,无实质性复核内容;部分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疏于对准则的学习和理解,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错误较多。
  (二)项目质量方面
  1.评估程序缺失与规范性方面,部分评估机构缺少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调查表、业务综合分析和评价记录;缺少资产评估计划程序执行记录;缺少经济行为文件;未收集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涉及的必要资料,如权属证明资料、相关说明承诺等;缺少对评估资料核查验证程序执行记录;现场勘察记录内容不完整。
  2.评估方法选择、方法运用与计算方面,部分评估机构各类参数取值无依据、计算过程存在错误。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缺少市场调查记录、询价记录、评定估算过程等;未对收集案例的可比性和相似性进行分析,未对案例相关因素设置修正体系进行修正。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取值依据不充分,如缺少询价记录、缺少现场勘查成新率分析计算记录、未执行函证程序。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计算模型错误,预测表中各项目无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自由现金流现值折现计算错误、折现率选取无依据。
  3.价值类型、评估假设方面,部分评估机构价值类型选取有误、未说明价值类型选取理由或选取理由不充分,评估假设披露的不充分、不完整。
  三、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束后,按照联合检查审理机制,召开联合审理会议、协会惩戒委员会会议等对检查结果进行审理,作出如下处理处罚决定:
  (一)行政处罚
  对存在突出问题,签署重大遗漏资产评估报告,执业过程存在严重缺陷的3家评估机构及9名资产评估师由自治区财政厅给予行政处罚。
  1.对通辽市广大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及资产评估师胡旭光(会员编号15230009)、张明月(会员编号15230016)、周文珏(会员编号37020054)、刘淑敏(会员编号11160010)、梁晓哲(会员编号15230057)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对通辽新宇不动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及资产评估师张雪梅(会员编号13150013)、王威(会员编号15210064)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3.对内蒙古泓源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资产评估师李庆(会员编号15030052)、程龙(会员编号15230081)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自律惩戒
  对执业过程中存在较严重缺陷的4家评估机构及10名资产评估师,由协会给予自律惩戒。
  1.对内蒙古盛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资产评估师丁文斌(会员编号61000153)、李红波(会员编号43070061)予以公开谴责、陶建华(会员编号15220019)予以通报批评的自律惩戒。
  2.对内蒙古信立德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及资产评估师马卫红(会员编号11000572)、尚志勇(会员编号15060028)予以公开谴责的自律惩戒。
  3.对通辽华荣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及资产评估师陈静(会员编号15210096)、李荣(会员编号15020100)、田学慧(会员编号15130013)予以通报批评的自律惩戒。
  4.对通辽明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及资产评估师康静宇(会员编号15000059)、张慧(会员编号15200038)予以通报批评的自律惩戒。
  (三)其他处理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向其余24家未被行政处罚的评估机构下达了管理建议书。协会向在执业过程中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勤勉尽责,未严格按照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执业准则执业,但不足予以行业自律惩戒的10家评估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对于以上检查发现的问题,全区各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应引以为戒,持续强化诚信建设,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执业准则,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切实高质量发挥评估机构的执业监督作用。
  协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对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工作要求,在自治区财政厅的指导下,深化财会监督协同,持续强化行业自律监督,推动我区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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