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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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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6-10
2026-06-10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沪发改营商建〔2026〕3号  发布时间:2026-06-04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关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制度创新与服务赋能 进一步优化上海营商环境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我委会同市政府办公厅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构建符合国际一流标准的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制度框架,是稳定市场预期、激发经济活力、增强发展韧性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今年,《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坚持“大营商”理念,围绕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友好适配的产业生态环境、多元协同的社会共治环境,实施改革举措。您的建议聚焦深化市场准入改善、强化市场秩序治理、深化审批改革和健全责任容错机制等方面,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在工作中充分吸收。
  一、市场准入方面
  我市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民营企业均可依法平等进入。2025年10月,《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正式实施,紧扣“保护”和“促进”两个关键词,明确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对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为民营企业全周期发展提供法治化保障。
  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
  今年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首次将“反内卷”治理纳入其中,强调加强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深化整治“内卷式”竞争;优化评标评审机制,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强化对中标方履约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平台算法治理,规范网络平台经营活动,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特别是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面,我市已将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列入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攻坚突破任务予以重点推进。
  下一步,将针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存在异常低价、围标串标等问题,强化行业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制定本国产品标准政策实施细则,保障各类主体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领域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异常低价甄别处置机制,防范恶意低价竞争,保障工程质量和市场秩序。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防范内卷式竞争。研究制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小额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指引,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和对所委托代理机构的管理责任。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登记和信息公示工作,完善我市代理行为记录办法,健全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试点AI智能体辅助评标,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我市编制公布《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构建全市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首次明确实施审批领域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在工程建设领域,我市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规划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持续巩固“一站式施工许可”“多图联审”等既有改革成效。聚焦建设项目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改革,切实加强审批业务系统集约整合和互联互通,大幅压减审批材料和时限。深入开展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浦东新区率先在22个行业探索开展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
  下一步,将继续优化重点领域审批服务。持续提升施工许可与综合验收“一站式”服务水平。完善“一件事”全生命周期服务场景,提升企业数据填报等重点“一件事”办理便捷度。强化行政权力规范实施,组织开展行政权利图谱建设,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上海市权责事项清单》,保障审批权责透明、履职到位。
  四、强化监督评估与能力建设方面
  我市实施“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针对群众提出的差评,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至各责任单位,相关单位严格按照“1、5、15”时限进行整改反馈。聚焦“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管理,加大“好差评”数据分类归集、治理,不断推进以评促改工作。按照线上线下服务同质要求,持续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培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下一步,将持续强化改革成效跟踪评估。及时梳理企业群众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剖析典型案例,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转变。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战实训,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工作队伍能力素质,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感谢您对上海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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