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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
【关注】车购税常见问答
发布时间:2026-07-29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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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车辆都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不是所有车辆都需要申报缴纳。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第一条规定,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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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车购税申报纳税地点为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吗?

要区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也就是说,对于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在哪里上牌,就在哪里缴税”;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在纳税人所在地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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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是否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辆购置税?退税金额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八条规定,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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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六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所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三)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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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车,还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要区分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三条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二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四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

供稿:姚至悦

制作:郑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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