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问是否文件有对出差的时间进行相关规定?多长时间算出差?到常驻地以外公出超过一年的算出差吗?

小编叨叨:
没有政策依据,但实务中的常见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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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异地公务≤30 天:临时出差,计入差旅费; -
单次异地连续驻场>30 天:认定为长期外派 / 异地常驻,不属于出差。 到常驻地以外公出超过一年,不算 “出差”,因此出差定义是临时、短期公务;超过 1 年属于长期固定异地办公 / 项目常驻,不符合 “临时” 定义,税务、审计均不认可。因此,此类到常驻地以外公出超过一年,按天数给的(一般是一天一百多)的差旅补助不属于不征个税的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