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个人在A、B两个公司都发工资,在A公司交社保,在B公司发的工资会影响B公司的社保申报基数夯实率吗?
解析:
会的。在B公司发的工资会影响B公司的社保申报基数夯实率的,导致B公司的社保申报基数夯实率降低。B 这边的夯实率分母,只看 B 公司自己发给该员工的工资薪金。
基数夯实率公式:
基数夯实率= 本企业社保申报基数总额 ÷ 本企业应计入基数的工资总额*100%
如果 B 和员工属于劳动关系(工资薪金申报个税):B 发给这个人的工资,属于 B 公司工资总额,会放进分母。
结果:
分子不变、分母变大→ B 公司整体基数夯实率被拉低,触发预警风险。
注意一:
如果 B 是劳务关系、按劳务报酬申报个税:B 发放的劳务报酬不计入社保工资总额分母,不影响 B 的社保基数夯实率。
注意二:
虽然政策允许双重劳动关系,但B 系统上无法重复参保,在社保夯实大数据比对中,该人员会标记为 B 公司 “应参未参”,压低 B 的人数夯实率,会产生疑点提示,需要留存全套证据(合同、考勤、岗位工作记录),以备解释。
风险:
对于虚假拆分工资(员工只在A 上班,B 只是拆分一部分工资走账,没有实际在 B 干活),这是夯实专项整治重点,属于人为拆分薪酬规避社保。一旦核查认定,会要求合并 A+B 全部工资总额核定 A 公司社保基数,A 公司需要补基数差额 + 滞纳金,风险更大。
严禁把同一岗位工资人为的拆到两家公司发放,这是社保夯实核查的高风险情形。
